内容提要:本类包括66和67大类。
本类包括66和67大类。
66 住宿业
指有偿为顾客提供临时住宿的服务活动。
◆ 不包括:
—提供长期住宿场所的活动(如出租房屋、公寓等),列入7210(房地产开发经营)。
661 6610 旅游饭店
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的旅游饭店或具有同等质量、水平的饭店活动。
◇ 包括:
—被评定的星级宾馆、饭店、酒店;
—被评定的旅游(涉外)宾馆、饭店、酒店;
—具有旅游饭店服务水平的宾馆、饭店、酒店、旅馆;
—具有旅游饭店同等水平的度假村、避暑山庄;
—各单位办的具有旅游饭店服务水平的招待所;
—以对外提供住宿服务(提供给散客、团组的旅游、出差、商务、休闲等住宿)为主,具有旅游饭店同等水平的会议中心、培训中心、疗养所。
◆ 不包括:
—以培训本单位职工为主的培训中心,列入8491(职业技能培训);
—以提供各种商务会议为主的会议中心,列入7491(会议及展览服务);
—以提供疗养、康复、护理服务为主的疗养所,列入8516(疗养院);
—在旅游景区办的老干部休养所,列入8711(干部休养所)。
662 6620 一般旅馆
指不具备评定旅游饭店和同等水平饭店的一般旅馆的活动。
◇ 包括:
—各种旅馆、旅社、客栈;
—不具备旅游饭店服务水平的招待所(不论是否对外提供服务)。
669 6690 其他住宿服务
指上述未列明的住宿服务。
◇ 包括:
—城镇、乡村的家庭旅馆;
—露营地、夏令营、临时帐篷驻地;
—社会办的学生宿舍;
—列车、渡船的临时住宿及其他住宿。
◆ 不包括:
—房屋出租活动,列入7210(房地产开发经营)。
67 餐饮业
指在一定场所,对食物进行现场烹饪、调制,并出售给顾客主要供现场消费的服务活动。
671 6710 正餐服务
◇ 指提供各种中西式炒菜和主食,并由服务员送餐上桌的餐饮服务。
包括:
—宾馆、饭店、酒店内独立(或相对独立)的酒楼、餐厅;
—各种以正餐为主的酒楼、饭店、饭馆及其他用餐场所;
—各种以涮、烤为主的餐饮服务;
—车站、机场、码头内设的独立的餐饮服务;
—火车、轮船上独立的餐饮服务。
◆ 不包括:
—提供单一类食品的餐饮服务(如饺子、包子、面条、米粉等),列入6790(其他餐饮服务)。
672 6720 快餐服务
指服务员不送餐上桌,由顾客自己领取食物的一种自我服务的餐饮活动。
◇ 包括:
—各种西式快餐服务;
—中式快餐服务;
—自助式餐饮服务。
◆ 不包括:
—各种特色小吃的餐饮服务(如清真小吃、四川小吃等),列入6790(其他餐饮服务)。
673 6730 饮料及冷饮服务
指以提供饮料和冷饮为主的服务。
◇ 包括:
—各类茶馆;
—各类酒吧、酒馆;
—各种咖啡厅(屋、馆);
—冰激凌店、冷饮店;
—以提供牛奶及饮料为主的乳品店;
—其他形式的饮料服务。
◆ 不包括:
—以出售蛋糕、面包为主的乳品店、面包房,列入6522(糕点、面包零售);
—可乐、矿泉水等饮料的柜台销售及流动销售,列入6525(饮料及茶叶零售)。
679 6790 其他餐饮服务
指上述未列明的餐饮服务。
◇ 包括:
—风味特色小吃(清真小吃、四川小吃等)餐饮服务;
—提供单一类品种的餐饮服务(面条、粉丝、汤圆、包子、饺子等)餐饮服务;
—提供现场就餐服务的糕点制作售卖服务;
—仅提供早点的饮食服务;
—摆摊餐饮服务;
—流动车餐饮服务;
—餐饮配送服务(为公司、学校、机关等送餐);;
—其他未列明的餐饮服务。
◆ 不包括:
—为连锁快餐店送货的服务,列入5220(道路货物运输)。
备注:
根据工商登记有关规定,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字数一般要求在80个字以内(包括标点符号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