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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“营改增”试点工作将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

2013-06-20 20:55:10 来源:湖南日报 浏览:545
内容提要:“营改增”主要税制安排为: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,税率为17%;交通运输业适用11%的税率;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税率为6%;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、向境外提供的研发和设计服务,适用零税率,向境外提供的其他服务免税;而小规模纳税人和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依3%征收率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。 
  “实行‘营改增’后,年销售收入达不到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,将适用3%的征收率,税负下降幅度平均达40%。”税务机关的相关负责人介绍。地税部门摸底统计,湖南省此次试点的9万多户纳税人中绝大部分是小规模纳税人,试点后全省营改增试点按全年口径计算预计净减收10亿元左右。 
  “营改增”试点是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部分应纳税项目,改为缴纳增值税,并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。此次试点涉及“1+7”个行业,“1”即交通运输业,“7”即部分现代服务业的7个行业:研发和技术服务、信息技术服务、文化创意服务、物流辅助服务、有形动产租赁服务、鉴证咨询服务、广播影视服务。
  “营改增”主要税制安排为: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,税率为17%;交通运输业适用11%的税率;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税率为6%;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、向境外提供的研发和设计服务,适用零税率,向境外提供的其他服务免税;而小规模纳税人和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依3%征收率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。
  “实行‘营改增’后,年销售收入达不到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,将适用3%的征收率,税负下降幅度平均达40%。”税务机关的相关负责人介绍。地税部门摸底统计,湖南省此次试点的9万多户纳税人中绝大部分是小规模纳税人,试点后全省营改增试点按全年口径计算预计净减收10亿元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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